1 范围
1.0.1 本导则规定了浙江省建筑消防安全评估的内容、程序、判定标准和报告格式。
1.0.2 本导则适用于消防安全评估机构对浙江省范围内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体系及运 行情况的评估,同时也适用于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评估。
1.0.3 本导则不适用于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厂房(仓库)、花炮厂房(仓库)的消防安全评估。
1.0.4 建筑高度大于250m的建筑消防安全评估应提交国家消防主管部门组织专题研究、认证。
1.0.5 其他机关、团体、企事业进行消防安全评估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6806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GB 17945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GB 25201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B 25506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16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43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6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63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81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标 152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GB/T 5907.1-2014 消防词汇 第1部分:通用术语
GA 503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GA 653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
GA 654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GA 703 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
GA 836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
《中国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 号 2008年)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试行)》(公消[2013]60号)
《浙江省消防条例》(2010年)
《浙江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浙政办发[2013]157号)
《浙江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办法(试行)》
DB33/1067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规范
DB37/242-2008 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验评定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GB/T 5907.1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导则。
3.0.1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3.0.2 火灾高危单位
本导则所称火灾高危单位(以下简称单位),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容易发生火灾事故,且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容易造成群死群伤、重大财产损失或者重大社会影响的单位:
a) 观众厅座位数大于2500个的剧院、电影院;建筑总面积大于2000平方米的具有演艺功能的酒吧、迪吧、演艺吧;建筑总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或者地下建筑总面积大于2000平方米的其他歌舞娱乐游艺放映场所;
b)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万平方米或者建筑总面积大于5万平方米,地下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或者地下建筑总面积大于1万平方米的商场、市场;
c) 建筑总面积大于5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
d) 单幢病房楼床位数大于500张或者总床位数大于1500张的医院、疗养院;单幢养护楼床位数大于300张或者总床位数大于800张的养老院、福利院;
e) 任一车间同一时间用工人数大于350人,或者总用工人数大于3500人,从事纺织、鞋帽、服装、礼品、箱包、低压电器、打火机、眼镜、玩具、电子、家具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定的丙类产品生产、加工的企业;
f) 设计总储量大于3000立方米的液化石油气储罐、区;设计总储量大于5万立方米的可燃气体储罐、区;设计总储量大于5000立方米的《规范》规定的甲、乙类液体储罐、区,设计总储量大于1万立方米的《规范》规定的丙类液体储罐、区;
g) 单罐设计储量大于10万立方米或者设计总储量大于30万立方米的石油库;年生产能力大于100万吨的炼油厂;
h) 城市地下轨道交通工程;
i) 采用木结构或者砖木结构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j) 建筑总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综合经营购物、餐饮、休闲、娱乐等项目的公众聚集场所;
k) 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公共建筑内的人员密集场所;
l) 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规定或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认为应列入火灾高危单位管理的其他单位。
3.0.3 评估
对建筑消防安全情况、消防设备设施设置及运行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一般性定性及半定量评估,同时结合单位的消防特点进行有针对性评估,及时发现消防存在的问题,制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火灾隐患,降低火灾风险和危害。
3.0.4 子项
性质、功能单一的涉及消防安全的项目,可以包含若干个检查内容。如安全出口、火灾探测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等。
3.0.5 单项
由若干个性质或功能相近的子项组成的涉及消防安全的项目。如安全疏散、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安全制度等。
3.0.6 分项
由若干个性质或功能相近的单项组成的涉及消防安全的项目。如建筑防火、消防设施、消防安全管理。
3.0.7 消防安全等级
根据消防安全评估的状况,依据评估结果,将消防安全划分为“好、一般、不合格”三个等级。
4 一般要求
4.1 评估规则
a) 对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评估,应每年不少于一次。
b) 同一火灾高危单位具有不在同一处的多个场所的,应分别进行评估。
c) 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集贸市场、超级市场作为一个场所进行评估。
4.2 评估程序
消防安全评估一般采用如下程序:
a) 确定评估对象;
b) 收集、整理单位有关消防安全的各种资料、数据;
c) 确定采用的消防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d) 根据评估目的和评估类别选择评估项目;
e) 针对评估指标,通过资料审查、抽查问询、问卷调查、现场抽样检查、功能测试等方式对具体评估内容,按照评估标准进行评估;
f) 依据评估准则进行评定,得出评估结论;
g) 根据评估结果,提出降低或控制火灾风险的安全对策与防治措施,出具评估报告。
4.3 申请评估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a) 消防设计图纸、消防系统设计图纸、平面设计图纸、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单等;
b) 施工记录及消防系统竣工表;
c)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验收意见书、备案凭证;
d) 系统调试报告;
e) 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如3C认证、型式检验、型式认可的产品应提供相应的报告;
f) 消防系统验收报告;
g) 建筑构造、建筑使用性质及消防系统变更记录;
h) 消防系统管理制度;
i) 消防系统设备操作规程;
j) 消防系统值班记录;
k) 消防系统日常维护及检查记录;
l) 消防系统保养及消防设施年度检测记录;
m) 消防应急预案及演练记录。
5 评估内容、评估指标
建筑(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的内容、评估指标应包括建筑防火、消防设施及器材、消防安全管理三方面。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可根据评估对象的建筑类别及火灾危险性质等具体情况,对评估内容、评估指标进行必要的增加,火灾高危单位的评估应涵盖《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试行)》(公消[2013]60号)所规定的评估内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根据评估对象的内容,将其合理划分为子项、单项或分项。
5.1 基本评估内容、评估指标
5.1.1 建筑防火
a) 总平面布置
b) 安全疏散及避难
c) 电气防火
d) 灭火救援
e) 室内外装修及保温隔热系统
5.1.2 消防设施及器材(防火门、窗、防火卷帘)
a)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
b) 自动灭火系统
c)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d) 防排烟系统
e) 疏散指示标志及应急照明
f) 消防电源
g) 灭火器及其他消防器材
5.1.3 消防安全管理
a) 消防行政审批
b) 消防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
c)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演练
d) 消防安全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e) 防火巡查与隐患整改
f) 消防控制室(中心)管理
g)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5.2 厂房和仓库的评估内容、评价指标
5.2.1 评价内容、评价指标应包括5.1的基本评估内容和评估指标;
5.2.2 应包括以下有针对性的评价内容和评估指标
a) 火灾危险性类别
b) 厂房和仓库的防爆
5.3 甲、乙、丙类液体和气体储罐、可燃材料堆场的消防评估内容、评估指标
5.3.1 评价内容、评价指标应包括5.1的基本评估内容和评估指标;
5.3.2 应包括以下有针对性的评价内容和评估指标
a) 防火间距
b) 防爆
6 评估指标权重
6.1 指标的确定
各类型建筑(单位)的消防安全评估指标可参见附录表A.1~A.3进行确定。如果评估对象依据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不需要涉及附录表 A.1~A.3 中所列的消防安全评估指标,则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结合评估对象实际情况,对附录表A.1~A.3 所列的消防安全评估指标进行相应的增减。
6.2 指标权重的确定
各类型建筑(单位)的消防安全评估分项和单项的指标权重可参见附录表A.1~A.3进行确定。分项指标权重用
标示,表示为分项
的指标权重;单项指标权重用
标示,表示分项i第j个单项的指标权重;子项指标权重用
标示,表示分项i第j个单项第k个子项的指标权重。
7 评估方法
建筑消防安全评估方法主要包括资料审查、现场检查、消防安全管理检查等。资料审查、现场检查、消防安全管理检查时应认真填写按照本导则要求建立的《消防安全评估检查测试表》,示例见附录B。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当场提出整改建议并督促单位整改。对拒不配合整改或整改难度较大的,应及时上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7.1 资料审查
a) 消防行政审批情况,具体包括以下资料:
1)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2)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3)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b)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下发的其他法律文书;
c) 经审核同意或者已经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
d) 单位确定、变更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工作领导机构、消防工作职能部门的正式文件;
e) 消防工作职能部门确定、变更防火检查(巡查)、自动消防系统值班操作、消防设施(器材)检验与维修、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的消防管理人员的正式文件;
f) 防火检查(巡查)人员、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
g) 单位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及其责任人的正式文件;
h) GB 25506 第4.1 条规定的,消防控制室内应保存的下列纸质和电子档案资料:
1) 建(构)筑物竣工后的总平面布局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建筑消防设施系统图及安全出口布置图、重点部位位置图等;
2)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
3) 消防安全组织结构图,包括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职、志愿消防员等内容;
4) 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宣传教育、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档案、记录;
5) 值班情况、防火检查、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整改档案、记录;
6) 消防设施一览表,包括消防设施的类型、数量、状态等内容;
7) 消防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系统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等;
8) 设备运行状况、接报警记录、火灾处理情况、设备检修检测报告等资料。
i) 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验报告;
j) 建筑电气防火设施安装质量检验报告;
k) 工程建设领域选用消防产品委托检验报告;
l) 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报告及型式检验报告;
m) 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检验报告;建筑外墙装饰层检验报告;
n) 现场进行阻燃处理的材料和所使用阻燃剂的见证取样检验报告、现场对材料进行阻燃处理的施工记录及查阅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o) 建筑消防设施年度功能检测报告;
p) 建筑电气防火设施年度功能检验报告(仅人员密集场所);
q)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维护保养报告书及消防设施维修、改造的各项记录;
r) 若为钢结构建筑,查看钢结构防火涂料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时效不应超过两年;
s) 根据单位实际情况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7.2 现场检查
7.2.1 检查步骤
现场检查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a) 现场核对:对单位资料涉及的项目进行一致性核对;
b) 抽查问询:随机选取部分单位员工进行书面测试、提问、问卷调查;
c) 抽查测试:按既定比例对建筑防火设施和消防设施的功能、器材进行现场检查、测试。
7.2.2 现场核对
7.2.2.1 资料核对
a)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下发的法律文书;
b) 经审核同意或者已经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
c) 单位确定、变更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工作领导机构、消防工作职能部门的正式文件;
d) 消防工作职能部门确定、变更防火检查(巡查)、自动消防系统值班操作、消防设施(器材)检验与维修、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的消防管理人员的正式文件;
e) 防火检查(巡查)人员、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
f) 单位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及其责任人的正式文件;
g) GB 25506 第4.1 条规定的,消防控制室内应保存的下列纸质和电子档案资料:
4) 建(构)筑物竣工后的总平面布局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建筑消防设施系统图及安全出口布置图、重点部位位置图等;
5)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
6) 消防安全组织结构图,包括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职、志愿消防员等内容;
9) 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宣传教育、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档案、记录;
10) 值班情况、防火检查、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整改档案、记录;
11) 消防设施一览表,包括消防设施的类型、数量、状态等内容;
12) 消防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系统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等;
13) 设备运行状况、接报警记录、火灾处理情况、设备检修检测报告等资料。
h) 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验报告;
i) 建筑电气防火设施安装质量检验报告;
j) 工程建设领域选用消防产品委托检验报告;
k) 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报告及型式检验报告;
l) 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检验报告;建筑外墙装饰层检验报告;
m) 现场进行阻燃处理的材料和所使用阻燃剂的见证取样检验报告、现场对材料进行阻燃处理的施工记录及查阅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n) 建筑消防设施年度功能检测报告;
o) 建筑电气防火设施年度功能检验报告(仅人员密集场所);
p)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维护保养报告书及消防设施维修、改造的各项记录;
q) 若为钢结构建筑,查看钢结构防火涂料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时效不应超过两年;
r) 根据单位实际情况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7.2.2.2 建筑防火
a) 申请建筑物或场所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的消防行政许可手续载明的单位使用性质和规模是否一致,是否存在擅自改建、扩建或室内装修;
b) 易燃易爆场所与周围居住区、工矿企业、交通线路等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易燃易爆场所储存区、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之间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相应技术规范要求;
c) 消防设计文件中有要求的防火间距;
d) 查看平面布置图与现场的实际吻合情况;
e) 查看消防车道设置形式、现场状态;
f) 查看消防车登高面设置形式、现场状态、登高操作场地情况、灭火救援窗;
g) 查看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设置位置、与周边防火分隔、疏散门设置、设施设置;
h) 查看防火墙、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分割、防火分区、防烟分区、设置类型位置及分隔方式;结合图纸及现场,确认防火分区的面积;
i) 查看防火门、防火窗及防火卷帘的选型、安装和完好性;核对防火门同区域设置数,查看防火门开启方向,查看闭门设施。
j) 查看安全出口设置位置、核实宽度、核对设置数量、查看安全出口设置形式、查看疏散门开启方向
k) 查看疏散楼梯和走道设置形式、核实宽度、查看设置位置和数量;查看前室设置形式、前室面积、查看维护结构完整性;查看避难间(层)设置位置、形式;查看消防电梯设置位置、数量;查看电梯井排水;查看楼梯间的设置形式。
l) 查看疏散门的数量、疏散门之间的距离;疏散门形式;疏散门的开启;测量核实疏散距离。
m) 测量核实疏散走道宽度,长度(歌舞娱乐游艺放映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必查)。
n) 避难层的设置位置、避难区的防火分隔、实测避难层(间)面积。
o) 查看消防用电供电负荷、消防备用电源、消防用电供电回路、消防配电末端切换装置、配电线路的敷设、开光及插座的设置、照明灯具安装;查看核实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置。
p) 查看消防电梯的设置;查看消防电梯内装修情况;电梯井的设置。
q) 查看泄压口设置位置,核对泄压口面积和泄压形式 。
r) 查看选用的电器产品、燃气用具,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市场准入规定,并符合消防安全质量要求;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易燃易爆场所电气线路、设备是否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并按照规定使用。
7.2.2.3 建筑消防设施
应包括以下内容:
a) 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有效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
b) 消防水泵房的设置是否符合有效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要求;
c) 供水管网的布置情况和供水能力、消防水池的设置和有效容积、消防水箱的设置和供水能力、容积、水泵接合器的设置数量型号、消防增压(稳压)设施的设置容积型号、消防给水管网(阀门)设置应符合有效的合格的消防设计资料要求;
d) 消防水泵设置数量规格型号应符合有效的消防设计资料要求;消防水泵的启动运行、启动时间、现场启动功能、消防控制室手动直接启动功能、稳压泵技术性能、水泵动作信号反馈、主备泵的切换应符合规范要求;
e)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报警阀组、水流指示器及信号阀的设置、规格、型号、安装情况应符合有效的合格的消防设计资料要求;管道的压力及完好性;报警、信号反馈应符合规范要求;防护区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f) 消防控制室的位置、电气线路及管路设置,火灾探测器的设置及数量,系统布线应符合有效的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要求;
g) 防烟和排烟系统的设置应符合有效的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要求;
h) 消防配电应符合有效的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要求;
i) 查看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设置位置、数量和形式;
7.2.3 抽查问询
应包括以下内容:
a) 提问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工作职能部门负责人,检查消防安全职责的掌握和履行情况;
b) 抽查2 名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责任人,检查岗位职责掌握情况;
c) 抽查2名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检查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处置程序掌握情况,对自动消防设施逐项操作,检查操作是否熟练;抽查1 名防火检查、2 名防火巡查人员,检查职责掌握和落实情况,核查防火检查、巡查的频次和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d) 抽查 2 名承担灭火和组织疏散任务的人员,检查职责明确、预案熟悉及参加演练情况;
e) 抽查提问员工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安全知识掌握情况,检查是否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员工总数在100 人以上的,抽查不同部门、岗位的员工,总数不应少于20 人;员工总数不足100 人的,抽查不同部门、岗位的员工,总数不应少于10人;员工总数不足10 人的,全数检查。根据需要,也可以采取集中笔试进行。
7.2.4 抽查测试
7.2.4.1 抽查测试应按下列的项目及要求进行,并认真做好记录。
7.2.4.2 对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情况的检查,应当根据场所所在建筑的层数、防火分区数以及消防设施的设置情况,确定抽查的项目及数量。单层建筑,只有1个防火分区的全数检查,3个防火分区(含)以上的,抽查防火分区数不少于总数的二分之一。多层或者高层建筑,18层(含)以下的,抽查楼层数不少于总层数的三分之一,18层以上的,抽查楼层数不少于总层数的五分之一;其中首层、顶层、标准层和地下层必查。
7.2.4.3 对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情况的检查标准和检查内容,应符合《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 503的要求,并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a) 检查消防供配电设施运行及消防控制室所有自动消防系统、联动设备的运行、控制和显示情况,检查消防电话通话情况、火灾应急广播的播放情况;
b) 消防控制室的联动性能。
c) 消防水泵房性能。
d) 现场抽查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选择不同回路进行抽查,每个回路至少抽查每种类3个探测器、1处手动报警按钮、1个火灾显示盘、1个火灾警报装置和1处消防电话;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自检功能、报警及显示功能、故障报警功能、火灾优先功能、二次报警功能、消音复位及检查屏蔽功能、主备电源自动转换功能;检查火灾显示盘的自检功能、火灾报警显示功能、故障报警功能、信息显示与查询功能、主备电源自动转换功能;检查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及图形显示装置的自检功能、联动控制功能、手动直接启动功能、故障报警功能、信息显示与查询功能、主备电源自动转换功能;检查各类探测器的联动功能;
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全数检查报警阀;湿式系统至少抽取1个报警阀,在最不利点进行末端放水检查,查看联动启泵功能、联动试验、查看压力表显示;干式系统查看联动功能、阀组联动试验、配水管充水时间;查看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和消防水泵的动作情况及反馈信号;测量自开启末端试水装置至消防水泵投入运行的时间;
3) 大空间智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智能灭火装置控制器控制功能、与火灾控制中心的报警系统连接;电磁阀的自动、手动及现场人工控制试验;末端试水装置喷水、联动喷水试验;
4) 雨淋、水幕及水喷雾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的系统功能应符合规范要求;
5) 消防水源:查看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有效容积,消防水箱出水管阀门是否常开;消防水池、消防水箱保证用水措施、自动补水设施;消防水池出水管、消防水箱进水管及出水管设置;
6) 泡沫灭火系统及自动喷水-泡沫联动式:检查泡沫泵房,启、停水泵;检查泡沫液贮量及有效期,泡沫产生设备运行情况;
7) 气体灭火系统:检查气瓶间的气瓶重量、压力,泡沫液检查,自动、手动装置运行情况,机械应急启动功能,同一防护区内预制灭火装置的启动、气体喷射前延时时间、气体喷放指示灯及火灾声光报警器联动功能、气体灭火控制器信号反馈功能;
8) 干粉灭火系统的联动功能应符合规范要求;
9) 检查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报警功能及报警部位;
10) 检查防烟和排烟系统的功能,检查加压送风机(送风口及加压送风阀)的运转功能及信号反馈,检查防烟及机械排烟系统功能;
11) 消防电梯:测试消防电梯的速度和载重,至少抽查1部消防电梯,进行消防控制室控制电梯功能试验、消防电梯功能试验。
12) 防火门:查看封闭楼梯、防烟楼梯及其前室的防火门的开启方向,是否具有自闭功能;常开防火门是否能联动、手动关闭,启闭状态能否在消防控制室正确显示;
13) 防火卷帘:采用防火卷帘进行防火分隔的场所,检查防火卷帘联动、手动升降情况;对抽查到的防火分区或者楼层,每个全数检查防火卷帘动作情况;
14) 水泵接合器:查看是否被埋压、圈占、遮挡,是否标明供水区域和供水系统类型;止回阀安装方向、安全阀安装情况;
15) 室内消火栓:在消防水泵房启、停消防水泵,检查运行情况;每个消防给水分区的最不利点抽查1处室内消火栓进行放水检查;每个消防给水分区抽查1处消火栓启泵按钮;
16) 室外消火栓:至少抽查1处室外消火栓,进行放水检查;
17) 消防炮:至少抽查1处消防炮,查看外观,转动手轮,查看入口控制阀;人为操作消防炮,查看回转与仰俯角度及定位机构口;
18) 检查消防控制室消防设备、消防电梯、消防水泵房消防设备、正压送风机房消防设备供电、排烟风机房消防设备配电线路的最末一级配电箱处是否设置自动切换装置,且能正常切换。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供电应设置交流电源和蓄电池备用电源。
19) 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的功能。
20) 灭火器:对抽查到的防火分区或者楼层,每个至少检查3个灭火器配置点;查看配置类型是否正确,压力是否符合要求,有效期是否在符合的范围内;
21) 对其他消防设施进行抽查。
22) 依照消防技术标准不需要设置自动消防设施而单位或场所自行设置的,应进行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在评估报告中注明,但不列入评定范围。
7.2.4.4 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畅通情况的检查,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a) 检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有无占用、堵塞、封闭以及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情况,对属于高层、地下公共建筑、易燃易爆场所及公共娱乐场所的全数检查。对其他单位,单层建筑,只有1个防火分区的全数检查,3个防火分区(含)以上的,抽查防火分区数不少于总数的二分之一;多层或者高层建筑,18层(含)以下的,抽查楼层数不少于总层数的三分之一,18层以上的,抽查楼层数不少于总层数的五分之一;
b) 场所门窗是否封堵,是否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c) 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d) 建筑物周围消防车通道是否被占用、堵塞、封闭;易燃易爆场所是否按规范要求在生产区、储罐区、装卸区等重点区域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并满足消防车辆通行需要。
7.2.4.5 依照消防技术标准不需要设置自动消防设施而单位或场所自行设置的,应进行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在评估报告中注明,但不列入判定范围。
7.3 消防安全管理检查
a) 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及记录;
b)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及记录;
c)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及记录;
d)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及记录;
e)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及记录;
f)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g)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h)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i)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
j) 专职和志愿消防队的组织管理;
k)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l) 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岗位职责;
m) 消防控制室值班及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n) 消防安全信息备案情况。
7.4 消防安全评估检查测试表
7.4.1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按照国家现行消防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对本导则中第5条规定的评估内容和评估指标建立《消防安全评估检查测试表》。《消防安全评估检查测试表》以各单项指标为建表单位进行建表,应包括以下内容:单位名称、子项名称、检查内容、检查细则、重要程度、检查部位、检查数量、检查情况、评定结果、单项判定等内容。以附录表A.1中的“建筑防火”分项指标中的“安全疏散”单项指标、“消防设施”分项指标中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单项指标和“消防安全管理”分项指标中的“消防安全制度”单项指标为例建立《消防安全评估检查测试表》,示例参见附录表B.1~B.3。
7.4.2 需结合评估对象实际情况设定具体的子项指标,各子项指标可以包括若干个检查内容,针对各检查内容需设定相应的评定细则。评定细则可以将各检查内容按符合程度分层次划分为A、B、C、D四种情况,以百分制进行量化,对应分值分别为100,70,40,0。
7.4.3 将《消防安全评估检查测试表》中各检查内容应按照影响消防安全的重要程度划分为I(关键项)和II(一般项)两类。
8 消防安全评估结论判定
8.1 一般原则
消防安全评估应按照先子项评定、再单项评定、然后分项评定,最后综合评定的程序进行。
8.2 子项评定
8.2.1 按照《消防安全评估检查测试表》的检查内容,依据评定细则对各子项的检查内容逐项进行评定,得到各子项的得分
。
8.2.2 对于各检查内容的抽样检查数量原则如下:
a) 对单位员工进行书面测试、提问、问卷调查,抽查考核人员数量不应少于2人;
b) 对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的设置及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的形式和数量应全部检查;
c) 对消防设别设施进行抽样检查、功能测试,抽样数量不少于2处,当总数不大于2处时,全部检查;抽查中若有1处评定结果为D时,则对该检查内容再抽查4处,不足4处的全部抽查。
8.3 单项评定
将单项中各子项得分乘以各子项指标权重,得到该单项的得分
。
公式(1)
为分项i和j个单项的得分;
为分项i中第j个单项第k个子项的指标权重;
为分项i第j个单项第k个子项的得分,m为分项i第j个单项所含子项的数目。
8.4 分项评定
将分项中各单项得分乘以各单项指标权重,得到该分项的得分
。
公式(2)
为分项i的得分;
为分项i中第j个单项的指标权重;
为分项i第j个单项的得分,n为分项i所含单项的数目。
8.5 综合评定
将各分项得分乘以各分项指标权重,得到消防安全评估得分
。
公式(2)
为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得分;
为分项i的得分,
为分项i的指标权重;k为分项的数目。
8.6 判定准则
8.6.1 根据消防安全评估的状况,将消防安全等级划分为“好、一般、不合格”三个等级。
8.6.2 当《消防安全评估检查测试表》中任意一个关键项判定为D时,则该建筑(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直接评定为“差”。其中,对于关键项中存在下列问题之一的,评定结果判定为D:
a) 建筑物和公共聚众场所未依法办理消防审核、验收和开业前检查等消防行政许可或备案手续的;
b) 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的;
c) 未落实逐级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的;
d)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
e) 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作业区域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
f) 未按规定设置自动消防系统的;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储罐(区)未按规定设置固定灭火、冷却设施的;
g) 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
h) 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i) 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期间动火作业的;
j) 公共聚集场所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
k) 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改正后,同一违法行为反复出现的;
l) 未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的;
m) 未进行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的;
n) 单位职工不掌握基本消防常识,不会查改本岗位火灾隐患的,不会扑救初起火灾,不会疏散逃生的;
o) 单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
p) 一年内发生一次较大以上(含)火灾或两次以上(含)一般火灾的。
8.6.3 安全等级
当《消防安全评估检查测试表》中任意一个关键项评定均不为D时,根据分项评定或综合评定得分情况,参照表1 建筑(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等级与量化范围,对建筑(单位)消防安全等级进行评定。
表1 建筑(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等级与量化范围
|
消防安全等级
|
综合评定得分
|
描述性说明
|
|
好
|
90分及以上
|
火灾隐患少,发生火灾的可能性小或火灾发生后危害性较小,建筑防火大体上符合规范要求,消防设施基本完好有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较完善并严格落实
|
|
一般
|
70分至89分
|
存在一般性火灾隐患,有发生火灾的可能性或火灾发生后将造成一定危害,建筑防火存在一定违规问题,消防设施存在一些问题,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落实不算到位
|
|
差
|
69分及以下
|
火灾隐患多,发生火灾的可能性较大或火灾将造成较大危害,建筑防火存在较多的违规问题,消防设施存在较大问题,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很不完善落实不到位
|
9 评估报告内容
a) 评估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单位概况及消防安全基本情况
单位基本情况、消防设备设施设置情况、器材配置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等。
2) 评估组人员
要注明评估组成人员的姓名、技术职务和职称。
3) 评估依据
4) 存在问题;
测试报告中应注明检查测试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消防安全问题。
5) 评估结论;
根据抽查测试和现场检查测试情况,填写《消防安全评估结论表》,见附录C,判定评估对象消防安全等级。
6) 消防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的消防安全建议。
7) 评估报告需附《消防安全评估检查测试表》。
b) 评估报告样式见本导则附录D。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建筑(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指标
表A.1 民用建筑消防安全评估指标
|
分项指标
|
分项指标权重
|
单项指标
|
单项指标权重
|
|
A建筑防火
|
0.3
|
A1总平面布置
|
0.15
|
|
A2安全疏散及避难
|
0.3
|
|
A3室内外装修及保温隔热系统
|
0.2
|
|
A4电气防火
|
0.15
|
|
A5灭火救援
|
0.2
|
|
B消防设施
|
0.3
|
B1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
|
0.16
|
|
B2自动灭火系统
|
0.2
|
|
B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0.16
|
|
B4防排烟系统
|
0.14
|
|
B5消防电源
|
0.16
|
|
B6疏散指示标志及应急照明
|
0.12
|
|
B7灭火器及其他消防器材
|
0.06
|
|
C消防安全管理
|
0.4
|
C1消防行政审批
|
0.1
|
|
C2消防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
|
0.1
|
|
C3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与演练
|
0.2
|
|
C4消防安全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
0.1
|
|
C5消防安全培训与宣传
|
0.1
|
|
C6消防控制室(中心)管理
|
0.2
|
|
C7防火检查与火灾隐患整改
|
0.2
|
表A.2 易燃易爆化工厂房、装置消防安全评估指标
|
分项指标
|
分项指标权重
|
单项指标
|
单项指标权重
|
|
A总平面布置
|
0.1
|
A1总平面布置
|
0.6
|
|
A2厂内道路、铁路
|
0.4
|
|
B厂房建筑防火
|
0.1
|
B1 厂房平面布置
|
0.2
|
|
B2安全疏散
|
0.3
|
|
B3 电气防火
|
0.2
|
|
B4 救援条件与设施
|
0.3
|
|
C工艺装置和系统单元
|
0.15
|
C1装置布置
|
0.3
|
|
C2泵和压缩机
|
0.2
|
|
C3污水处理场和循环水场
|
0.2
|
|
C4泄压排放和火炬系统
|
0.2
|
|
C5钢结构耐火保护
|
0.1
|
|
D管线布置
|
0.15
|
D1厂内管线
|
0.3
|
|
D2工艺及公用物料管道
|
0.3
|
|
D3可燃液体的生产污水管道
|
0.4
|
|
E消防设施
|
0.2
|
E1消防站
|
0.2
|
|
E2消防水源及泵房
|
0.2
|
|
E3消防用水量
|
0.2
|
|
E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
|
0.2
|
|
E5自动灭火系统
|
0.2
|
|
F电气设施
|
0.1
|
F1消防电源
|
0.6
|
|
F2防雷及防静电
|
0.4
|
|
G消防安全管理
|
0.2
|
G1消防安全制度
|
0.2
|
|
G2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与演练
|
0.3
|
|
G3消防安全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
0.2
|
|
G4消防安全培训与宣传
|
0.1
|
|
G5防火检查与火灾隐患整改
|
0.2
|
表A.3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仓库、储罐消防安全评估指标
|
分项指标
|
分项指标权重
|
单项指标
|
单项指标权重
|
|
A总平面布置
|
0.1
|
A1总平面布置
|
0.6
|
|
A2库区道路
|
0.4
|
|
B 仓库建筑防火
|
0.1
|
B1 仓库平面布置
|
0.2
|
|
B2安全疏散
|
0.3
|
|
B3 电气防火
|
0.2
|
|
B4 救援条件与设施
|
0.3
|
|
C储运工艺及管道
|
0.1
|
C1输油泵站
|
0.4
|
|
C2油罐附件
|
0.3
|
|
C3管道安装
|
0.3
|
|
D储罐装置
|
0.1
|
D1材料选用
|
0.3
|
|
D2结构设计
|
0.4
|
|
D3防腐设计
|
0.3
|
|
E消防设施
|
0.2
|
E1消防给水
|
0.3
|
|
E2泡沫灭火系统
|
0.2
|
|
E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0.3
|
|
E4灭火器配置
|
0.2
|
|
F给排水及污水处理
|
0.1
|
F1给水
|
0.3
|
|
F2排水
|
0.2
|
|
F3污水处理
|
0.2
|
|
F4漏油收集
|
0.3
|
|
G电气设施
|
0.1
|
G1供配电
|
0.6
|
|
G2防雷及防静电
|
0.4
|
|
H消防安全管理
|
0.2
|
H1消防安全制度
|
0.2
|
|
H2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与演练
|
0.3
|
|
H3消防安全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
0.2
|
|
H4消防安全培训与宣传
|
0.1
|
|
H5防火检查与火灾隐患整改
|
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