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2010年12月18日7时20分许,浙江华辰能源有限公司一容积为2万立方米的丙烯储罐在进行丙烯物料置换时发生爆炸。7时21分许,浙江省嘉兴市平湖消防大队接到报警后,立即出动6台消防车、32名官兵赶赴现场,并迅速向支队、总队报告。接报后,嘉兴支队第一时间启动跨区域增援预案和联动作战机制,调集周边10个中队共20车150名消防官兵,赶赴现场扑救。同时,他们在第一时间与上海市金山区消防支队取得联系。此时,金山支队已经调集35车182人赶赴现场实施扑救。通过浙沪两地官兵的联合作战,火势于9时05分得到控制,9时18分基本处置完毕。成功保护了邻近罐10个,共计价值约7200万元。
基本情况:浙江华辰能源有限公司位于平湖市全塘镇白沙路333号,占地面积533280平方米,该单位共有各种化工储罐19个。该单位东侧为白沙湾油库,西侧为中杭油平湖储运基地,南侧为滩涂,北侧为蔡家路自然村。该单位距离上海市金山区纬九消防中队约2公里,距离金山支队约9公里;距离浙江省平湖市消防大队约36公里,距离嘉兴支队约68公里。
着火罐为低温丙烯罐,容量为2万立方米,罐内储存丙烯约90立方米,罐体高29米、直径36米,罐体表面积1017平方米。着火罐体东侧100米处为白沙湾油库原油罐区,北侧90米处为丙烯球罐,西侧60米处为低温丙烷储罐,南侧为空地。
火灾特点:爆炸危险性高:丙烯与空气混合容易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静电、火星、高温极易发生爆炸。此次火灾中,丙烯储罐爆炸后,丙烯物料通过罐体开口大量外泄,一旦流入地下管道或积聚于低洼处,遇火源极易引发二次爆炸,造成更大规模的连锁爆炸反应和人员伤亡;火场辐射热强:现场火焰高达几十米,温度高达几百摄氏度,强烈的辐射热直接烘烤周围储罐,极易将邻近储罐引燃或引爆,造成火势蔓延扩大;冷却强度大:丙烯储罐的附件和相连接管道繁多,爆炸造成罐体开裂、附件损坏,必须实施长时间、高强度冷却,但罐体外残留的部分保温层严重影响冷却效果。
以快制快 交叉掩护围歼火势
储罐爆炸 两地官兵紧急出动
2010年12月18日7时21分,浙江省嘉兴市消防支队平湖大队接到报警后,立即出动6车32名官兵赶赴现场,同时向上级报告。嘉兴支队立即启动跨区域应急增援预案和联动作战机制,迅速调集特勤一中队、嘉善、海盐、桐乡等10个中队20辆消防车赶赴现场增援。
7时20分许,上海市的纬九消防中队也发现白沙湾储罐区方向发生爆炸并伴有大量浓烟,立即出动5辆消防车赶赴现场,同时向金山区消防支队报告。金山支队指挥中心立即调集纬三中队、纬六中队、纬八中队、直属中队等前往增援。
在第一时间,上海市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共调集了68辆消防车421名指战员到场扑救,为控制火情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科学布阵 冷却罐体阻击烈焰
7时28分,距事发地200米的白沙湾专职队2车14人先期抵达现场,利用车载炮对着火罐进行冷却。7时32分,上海市金山区纬九中队5辆消防车到达现场,迅速停靠水源、侦察火情并展开战斗,随后,金山支队各增援力量相继到场,成立火场指挥部,部署力量在火场的西南、东北两个方向出移动泡沫炮、水枪等全面冷却罐体,控制火势的发展。
7时46分,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大队官兵到达现场,官兵在现场看到,整个储罐外围呈立体燃烧状态,罐顶管线进罐口的火焰稳定燃烧,着火罐上方浓烟滚滚。平湖大队指挥员、金山支队指挥员及现场技术人员协调后,果断采取先冷却控制后围歼消灭的战术方法展开战斗。通过双方作战力量的共同努力,基本对着火罐区形成了合围态势,阻止火势向邻近罐区蔓延。8时28分,浙江省嘉兴市支队全勤指挥部到达现场,并接收了指挥权,通过侦察发现罐体明显倾斜,罐体底部有撕裂口,现场指挥果断下达作战指令:一是请上海市金山支队继续对着火罐的北侧和东侧进行冷却;二是指令平湖大队到场力量对着火罐南侧和西侧进行冷却;三是利用内部固定消防设施配合对罐体冷却;四是组织精干力量和技术人员组成侦察小组进行近距离侦察,检查阀门关闭及断料情况,查明罐体爆炸后的危害情况和明火燃烧情况。
8时48分,浙江省嘉兴市的海盐中队、嘉善中队、特勤一中队、开发区中队、秀洲中队相续到达火灾现场,协助平湖大队对着火罐的南侧和西侧进行冷却。
紧密协作 交叉掩护围歼火势
8时55分,时任浙江总队副总队长的王文锐带领总队人员来到火场,成立了火场总指挥部,指令嘉兴支队攻坚力量和技术人员组成侦察小组,再次进入着火罐区进行侦察。侦察小组利用红外线测温仪不间断检测罐体温度,利用有毒气体检测仪监测周围可燃气体浓度。通过侦察发现,罐体顶部的火焰已逐渐减弱,罐体外部的保温层全部脱落,呈稳定燃烧态势,火焰直接烧烤罐体底部,罐体倾斜程度有所加大,如不及时集中降温,可能有倒塌危险。
火场总指挥部根据现场侦察情况果断下达命令,发起全面总攻,要求上海总队金山支队从北侧、东侧对罐体进行冷却,嘉兴支队从南侧、西侧对着火罐进行冷却,同时要求嘉兴支队派出攻坚组对罐体火势进行近距离打击,尽快消灭火势。
根据火场总指挥部命令,上海总队、嘉兴支队和专职消防队等各参战力量继续对罐体实施射水冷却,现场2门车载炮、9门移动炮、3支泡沫枪同时出泡沫对着火罐围歼灭火;其余2门车载炮、8门移动炮、1门高喷车炮和2门固定炮加大对罐体集中冷却。通过浙江和上海参战力量的密切协作,交叉掩护射流,进一步加强罐体冷却强度,合力围歼火势。
9时05分,现场明火基本扑灭,进入罐体冷却阶段。10时20分,火场总指挥部下达命令,参战力量逐步撤离。